“四个专项行动”专题系列报道之三:权属单位与重点项目廉政建设专项督查
根据公司党委“四个专项行动”的统一部署,纪委办公室联合党群工作部、人力资源部共同开展“权属单位与重点项目廉政建设专项督查”,总结提炼出“1234+X”工作方法,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。
一、注重工作闭环,完善“一套流程”
强化组织保障,成立以公司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督查领导小组和督查组,相关部室人员及权属单位纪检委员为督查组成员。完善了“印发方案、监督检查、分析反馈、问题整改、整改落实‘回头看’”的监督管理闭环,以高效的工作流程推动专项督查工作有序开展。
二、促进工作实效,推进“双向检查”
自下而上的自查与自上而下的督查同步推进,各单位、各重点项目结合工作实际,全面自查自纠,主动查找工作漏洞。专项督查组通过实地检查、听取汇报、交流座谈等方式,着力发现问题不足,以点带面,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建议。
督察组对各单位、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督查
三、把握督查时机,协同“三项工作”
借助专项督查的时机,督查组坚持主动服务,对相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要求进行详细解读。对各单位、各项目的负责人和部分骨干人员开展廉政谈话。还认真征求了各单位、各项目对公司党委及总部各部室的意见,听取群众想法,解决基层员工的实际问题。
四、深化督查内涵,拓展“四项活动”
针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,组织开展“‘五个缺失’作风建设活动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检查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、廉政建设内业资料专项检查”四项活动,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、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。
五、建立长效机制,完善“多项制度”
集中研判共性问题,由责任部室牵头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现已修订印发《领导班子成员及高管基层联系点制度》、《人员聘用管理办法》、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方案》等多项制度办法,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利指导和支撑。
结合外派监理机构廉政建设工作特点,下发“五个必须”工作意见,进一步规范监理项目廉政工作要求,实现廉政建设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和强化。